友情链接:
您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题 » 在上海临港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
在上海临港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
1、出资者(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则, 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出资者),一位股东出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
公司,也能够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出资注册公司,需提交并验证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按公司章程规则,公司成立时,能够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能够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
股东不能担任监事; 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间一名股东能够担任监事,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
公司成立时,能够设董事会,(设董事会至少要有三名以上董事会成员)也能够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
名履行董事。股东能够担任履行董事。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需要明确,今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能够将要做的或今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
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含标点符号。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和股东抉择,公司章程和股东决议里确定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股
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注册公司时,必需要有注册资金。新《公司法》规则, 公司注册资金实施认缴制,依照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
需要获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触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施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