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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认缴投资额怎么计算
股东认缴投资额计算一般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或者股东之间协商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
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由于《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资本须一次发行,但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分
期缴纳,使得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额与认缴出资额有时会不一致。在不一致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对会司承担责任范围
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而不是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认缴制下注册资金不到位,股东应承担的责任
上海开业网提醒您,认缴制下注册资金不到位,股东应承担的责任如下:1.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
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未缴纳的出资加速到期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